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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评:拆迁悲剧缘何屡禁不止?

溧阳房  发布时间:2012-09-25  来源:人民网

  上周,辽宁盘锦一名村民因不满当地市政公司强拆房屋,追砍施工人员和警察,被警察开枪打死。这一消息一经披露,震惊全国。

  而纵观这一事件,无疑是没有赢家:被拆迁的一方搭上了性命不说,房子能不能保住还不一定;拆迁的当地政府,不但背上了恶名,还要动用纳税人的钱来赔偿;而与此次拆迁相关的保障房工程,也会因此而推迟开工甚至取消,这对于其他被拆迁户和无房户来说,也并非好消息。

  一件本是利市利民的民生工程,何以到如今这般满盘皆输的窘境?尽管死者有袭击警察的过激行为,但毫无疑问,当地政府在拆迁问题上的处置失当,是导致这一局面的重要原因。中央和地方早已三令五申,程序不到位的情况下,一律不得实施强制拆迁。根据已经公布的新闻显示,盘锦当地有关部门并未与村民达成拆迁补偿协议,在没有法院判决的情况下即开始强拆,这一方面不合程序正义,同时还成了矛盾激化的导火索。

  更为关键的是,尽管国务院去年年初即通过新拆迁条例,并且多部委密集发文,严令禁止强拆强建。然后一年多来,我们还是看到了不少类似的悲剧,单在盘锦,就已经是第二次因为拆迁事件成为舆论焦点:去年5月,盘锦市兴隆台区就曾发生违法强拆引发的流血事件,被四部委通报批评。

  回顾这些令人不堪回首的新闻,不难发现,尽管问责制度早已存在,但一些地方仍然敢于“顶风作案”,不到两年时间里连续出现拆迁命案,这既说明监督机制存在疏漏,更说明在发展的政绩冲动面前,违规问责机制并没有发挥出应有的震慑作用。记大过、免职等问责处罚机制,是不是还不足以遏制一些地方官员的乱作为?

  而历数近年来的土地拆迁纠纷,集体土地无疑是重灾区,此次盘锦事件亦不例外。根据现行《土地管理法》,集体土地的征收标准长期是按照农地而非住宅用地,补偿金额远远低于市场价。土地征收补偿和土地出让金之间的巨大利差,是一些地方政府重要的收入来源,同时也是征地拆迁矛盾频发的关键原因。学界与民间已经多次呼吁尽快修改《土地管理法》的相关细则,但迟迟没有进展,其阻力不言而明。

  然而,与层出不穷的拆迁血案相比,再多的收入恐怕也难敌其负面影响,须知一地的发展,如果见物不见人,甚至以损害民众利益为代价,那么发展不但难获民心,更不可持续。没有民心做支持的项目,终究不过就是一堆数字和钢筋混凝土而已。

  以更强有力的问责作保证,以合理的土地征收制度为依托,以符合程序正义的方式搞建设,才是我们这个时代应当遵循的发展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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