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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征契税或催发夫妻房产加名潮

溧阳房  发布时间:2011-09-04  来源:
免征契税或催发夫妻房产加名潮


  新出台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中的部分条款涉及夫妻双方的房屋权属分配,因此“房产证加名税”究竟该不该征,是否合理成为近期讨论的焦点。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一则“夫妻房产加名免征契税”通知,令很多在婚前所购房屋的房产证上只写了一方名字、在婚姻法新司法解释出台后迫切想在房产证上加上另一方名字的小夫妻,欢欣不已。昨天(9月2日),咨询夫妻房产加名事宜的电话,几乎打爆宁波市房产交易中心的咨询热线。

  但宁波市契税征管中心工作人员表示,截至昨天,他们尚未接到“加名免税”的正式文件。想在房产证上加名的小夫妻,还得再等等。

  昨天100多个咨询电话,超过以往10余倍

  “从早上上班到现在,咨询加名事宜的电话几乎就没停过。”昨天下午4点多,市房产交易中心咨询热线的一名接线工作人员,对记者表示。

  据统计,市房产交易中心咨询热线昨天一天共接了130多个市民打来的咨询电话,其中90%以上都是来问“夫妻房产加名免契税”情况的。而往常,据接线人员介绍,此类咨询电话“一天最多也就10来个”;在婚姻法新司法解释出台之后的这段时间虽然此类电话有明显增加,但“一天也就四五十个”。另外,在市房产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服务台,昨天也有20余位市民前往咨询加名事宜。

  事实上,对夫妻房产加名的税收问题,房管部门并不是主管部门。因此,市房产交易中心昨天特地在一楼大厅服务台贴了张醒目的字条,请欲办理包括夫妻房产加名在内的家庭房产登记业务的市民,先到二楼市契税征管中心窗口了解清楚税收政策,以免日后麻烦。

  同时,市房产交易中心受理窗口的工作人员也在昨天接到指示,要求在受理夫妻房产加名业务时,特别提醒市民注意税收问题。

  免征契税时间还没出,目前仍需征税

  那么,宁波到底有没有开始执行“夫妻房产加名免征契税”的新政策?答案是否定的。

  “我们到目前为止还没有接到正式文件。”市契税征管中心咨询窗口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如果市民在昨天办理婚前房产加名的事,仍然需要缴纳为房屋评估总价一半的3%的契税。“具体什么时候开始执行新政策,我这边也说不准,所以建议市民再等等。”该工作人员表示。

  此外,对于“新政策开始执行后以前加名时缴了契税的能否获退税”、“现在免征以后还会不会重新开征”等问题,市契税征管中心工作人员也表示“还没有明确”。

  值得注意的是,相关法律人士认为,“免征”与“不征”是两个概念,现在明确夫妻房产加名免征契税,不等于以后永远不会再开征契税。因此,房管部门人士相信,新政策在本地正式开始执行后,很可能迎来一波“加名潮”。同时,接受记者采访的多位本地房产界人士表示,在婚姻法新司法解释出台后,购置婚房的购房者,一般都会在商量好“房产证上是写一个人名字还是两个人名字”的事宜后,再做决定。

  另外,对于离婚所导致的房屋权属变化的情况,宁波市一直没有在征契税。

  名词解释:房产证变更登记与房产证加名

  宁波市房屋登记机构人士介绍,市民于婚后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屋,如果当初在办房产证时只写了一方的名字,现在要加上另一方的名字,这属于更正登记,宁波对此一直是未证契税的。而市民于婚前购置且在房产证上只写了一方名字的,现在想加名,这属于转移登记的范畴,和买卖、赠与、继承等属同一类行为,宁波至目前为止对此类房屋登记行为是要征收契税的。

  而所谓的房屋变更登记,一般具体包括以下4类情形:一是房屋所有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变更的;二是房屋坐落的街道、门牌号或者房屋名称变更的;三是房屋面积增加或者减少的;四是同一所有权人分割、合并房屋的。办理房屋变更登记,一般不需要缴纳契税。基于这样的区别,专业人士提醒接下来去办夫妻房产加名手续的市民,最好事先向房管部门了解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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