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在高房价的压力下,一些购房者寄希望能“捡漏”各种形式的“超低价房”,这让犯罪分子有机会行骗。
西城检察院调研统计,2010年至今,该院共办理涉及购房的诈骗案13件13人,涉案金额达340余万元。检察官根据实际案例,详解各类骗局,提醒大家不要上当。
虚拟的经适房
经适房、两限房、公租房、廉租房,这四类保障性住房往往被不法分子当做“诱饵”,利用人们急于购房、盲目追求低价、不了解相关政策的心理实施诈骗。
被害人许经理是一家房地产经纪公司的负责人,史某是公司新聘用的房产买卖部经理。2010年11月的一天,史某对许经理说,自己手里有4个经适房指标,每平方米大概6000元左右,只需要交8万元定金,保证能在2011年和开发商签购房协议。许经理听后有意购买一套,但由于怕其中有假,特意在网上查了史某提到的楼盘,结果的确是在建经适房。
觉得万无一失的许经理签订了预订协议书,并把8万元转给了史某。随后,许经理又帮朋友在史某那定了一套125平方米、总价75万元的房子,同样交了8万元定金。
身在房地产行业的许经理知道不允许私下购买经适房,思来想去,觉得这事总归不妥,于是叫来史某说自己不买了,要他把16万元退回来,但史某一直找各种借口拖延,后来干脆不再上班,人间蒸发。
■检察官提示
北京的四类保障性住房已经在全市范围内按相关标准统一申请,并由住房保障部门进行审核、备案。根据规定,购买保障性住房首先必须符合申请条件,需要填写相关表格,提供相关证明,配合街乡镇组织调查、评议等,待街乡镇提出初审意见、配租配售方案后录取并上报区县。这意味着私下购买保障性住房是被绝对禁止的,不法分子自称掌握经适房指标显然是不可能的。
捡漏的拍卖房
法院、银行等单位每年都会拍卖经过司法程序的房产,这些房产价格一般比市价略低,而且很多人对法院、银行拍卖的认知程度低,对相关规定、流程又不了解,总认为存在“暗箱操作”。不法分子抓住这种心理,谎称认识或者自己就是法院、银行负责拍卖的工作人员,这种诈骗方式“杀熟”的成功率更大。
被害人严女士、严先生是兄妹,他们有个外甥许某,自称是一家银行的总裁秘书。去年10月的一天,许某对两位长辈说他们银行最近要拍卖一些抵押房产,价格非常便宜,广渠门附近一套90平方米的房子总价只要37万元,他特意给家里人留了几套。严女士和严先生听了都觉得是好机会,给了外甥一张26万元的银行卡作为定金。
一天后,严先生发现26万元被多次、全部取走,甚至还有交水费的记录,起了疑心,立即要外甥作出解释。许某刚开始推说是同事操办,自己不知情,后来甚至威胁催款的长辈。
到案后,许某交代根本不是银行总裁秘书,拍卖房产一事纯属杜撰,目的就是骗钱。
■检察官提示
在13起“房屋诈骗案”中,有11件嫌疑人与被害人为亲属、朋友关系,可见“熟人”犯罪更容易令人放松警惕。银行、法院拍卖都是有相关法定程序的,需要通过正规拍卖机构进行,内部人员没有权力私留、私分房产等拍品,而且拍卖价格虽然低于市场价格但也会呈一定比例,不会低的离谱。识破这种骗局很容易,只要向银行、法院咨询即可,千万别被“熟人”关系蒙蔽。
处理的酬谢房
“酬谢房”是近年来房屋类诈骗案件的“新宠”。
袁某是被害人贺女士的邻居,2010年初,袁某称自己帮一家房地产公司做事,公司为酬谢自己,给了8套位于白纸坊附近、即将开盘的商品房,现在他准备把这些房子低价卖了,每平方米5800元即可,很多人都争着买。
这价格还不及市场价的一半,贺女士立即表示要买两套,并把9万元定金打到袁某的银行卡上。袁某也很快和贺女士签了商品房预售合同,并给了她发票。到了当年10月份,离交房的日子越来越近,袁某却家门紧锁,手机关机,心急如焚的贺女士报了警。
袁某到案后交代,除贺女士之外,他还骗了其他两个人各4万元。实际上,袁某连工作都没有,更未和房地产公司打过交道,他和被害人签订的预售合同是伪造的,发票也是在街边花钱买的。
■检察官提示
类似于袁某的骗术并不高明,仅仅虚构了一个“房地产公司酬谢”的噱头,而如此拙劣的骗局之所以能成功,只是由于袁某把诱惑放到了极大,大到让被害人来不及思考,生怕这个“便宜”被别人抢走,于是被害人紧着往圈套里钻。如果本案中贺女士再多了解一些袁某,或者在签预售房合同、拿发票时仔细核实一下真伪,也会及时发现问题。
此外,检察官还道出了另外一个诈骗成功的因素:袁某的身份,40多岁,北京户籍。13起案件中,8名嫌疑人为京籍,11人年龄在40岁以上,同时具有此两个特征的共有7人。“‘40岁以上京籍’是一个庞大的群体,并不具有很强的特殊性,但社会上普遍认为这一群体对房子的关注度较高、社会关系网成熟,能买到便宜房的可能性较其他群体更大。”
检察官提醒,随着房价不断上涨,国家的调控政策也在不断出台,而不法分子同样在根据新情况处心积虑地找漏洞、设骗局,希望市民提高警惕,提防购房诈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