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业宝典

租客外出,地板被浸“包租公”徒呼奈何

溧阳房  发布时间:2013-04-15  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家住海珠某楼盘的读者林小姐近日向记者咨询,如果因租户的行为导致业主房屋受损,有什么办法能追究其责任或者预防?林小姐告诉记者,她旁边有个长期出租的房子,最近一周每天都有几个工人来到大兴土木。物业公司的人告诉林小姐,该房间之前长期放租,最近一次因租户忘记关水龙头就走佬,房东也不是经常到物业查看,等他联系不上租户再回到房间时,才发现全屋木地板已被泡,甚至开始渗到楼下,结果不得不铲起全屋地板,重新找人铺瓷砖,还可能要更换家具,损失巨大。

  由于林小姐近日也打算将名下的一套房子放租,但看到邻居家的情况,她就有点心惊惊,“难道租房给人,赚钱不多还可能大出血?”

  租客做错事,房东未必完全不担责

  相关行业运作支持中心总监黄倩如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根据2011年2月1日起施行的《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9、第10以及第17条等条款的规定,租客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损坏,应该承担修复的责任;如果租客拒绝维修,业主可以向租客追讨由此产生的维修费用或依据实际损失,追究租客的侵权责任。但业主如果在可能得知房屋地板被泡坏的情况下,仍任由这种情况持续,不积极进行修缮,而导致损坏情况进一步加剧的,业主亦要为自己的疏忽承担部分责任。所以,就之前的事件而言,虽然地板泡水是由租客引起,但业主未能及时修缮,导致情况加剧,甚至波及楼下。在这种情况下,损失应该由房东及租客共同承担,再视乎双方责任区分承担份额。

  如果业主能找到租客,可以要求租客承担修缮责任,或者支付修缮费用;如果业主已经先行出资进行修缮,可以凭修缮费用的票据向租客追讨赔偿。所以,如果因租客行为导致房屋受损,建议双方先通过协商的方式就赔付问题进行和解,如果和解不成,则可以向合同约定的纠纷解决机构诉诸法律手段。

  相关行业市场部主任黄燕飞则表示:“要确定责任该谁承担,首先必须明晰事故发生的原因,如果确定是由于租客行为而造成的,那么损失就应该由租客承担。”意外发生后,租客选择“走佬”,从侧面也可证明,意外是由租客所引起的。如果找到租客,建议首先与其协商解决,由租客赔偿因维修地板而产生的各项费用。如果租客拒绝赔偿,才建议进一步选择诉诸法律解决。假如诉诸法律,业主则需要提供证据证明房屋损坏是由于租客所造成,若不然,诉求很难获得法院的支持。

  要想降低风险,关键在于事前预防

  黄燕飞表示,租客未经业主同意就任意拆除房屋非承重墙而改变房屋格局,擅自改变房屋原有装修以及在墙上涂鸦等,都是租赁中较常见的因租客行为而造成房屋受损的情况。为避免房屋在出租期间遭到此类损坏,业主应在租赁合同中列明相关事项,约定损坏发生后责任人应承担的责任,并收取一定的押金,以确保房屋受损后得不到任何赔偿时可以从押金中扣除。目前多数业主会收取一两个月的房租作为押金,在租赁期满后再退回给租客。此外,如果想获得更多的保障,业主也可到保险公司咨询,根据实际需要而购买相关房屋保险。

  除了由于租客行为造成的破坏外,作为业主,出租房屋时还应关注电线、水管等设备老化、地震等客观原因造成房屋遭受损失。黄燕飞建议业主,在房屋出租前后,要认真做好检查工作。其次,业主也可以与邻居搞好关系,拜托邻居多留个心眼,一旦房屋出现状况,可以第一时间获得知会。另外,租客若利用出租屋进行不法行为,业主需要负一定责任,所以不时回访一下出租屋的情况,也是非常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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