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土资源部公布《闲置土地处置办法(修订草案)》,强调未动工开发建设,土地闲置满2年,经批准后可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无偿收回闲置土地不是新规,这次通过细化闲置的原因,进而提高收回执行力。”昨日,湖北国土资源系统人士对记者表示。
拿地多年不开发、坐等土地升值的囤地,已被普遍认为是高房价推手。而对闲置土地的处置办法,2008年即有之。
记者掌握的材料显示,去年国土资源部督办湖北闲置房地产用地中,认定有47宗土地闲置,其中武汉有16宗。其中合同约定开工时间最早的是1995年,也就是说该地15年未开发。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地块中有28宗闲置的原因是规划道路未形成,不通水不通路;政府未按时拆迁,甚至航空管制等,而开发商自身原因导致的闲置有19宗。前述国土资源系统人士表示,不少土地闲置是由于规划调整、拆迁缓慢,导致土地不具开工条件,要收回土地很难执行。
由于土地回收执行难,让一些开发商缓开工钻了空子。“有些开发商习惯一拿地就开发,也有的开发商拿地之前就想好3、5年后再开发。”武汉某房企投资总监对记者表示。
正因如此,此次国土资源部规定,对属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造成动工延迟的,土地使用者应当向土地所在地国土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属实后,由地方国土部门出具书面证明材料。否则一旦被认定是企业原因造成闲置,开发商将不能再拿地,也不能转让、出租、抵押。
省国土资源系统人士认为,在房地产市场调控期间,此次再度强调闲置土地收回,目的在于抬高开发商土地保有成本,进而盘活存量土地资源,避免社会资源闲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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