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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市“向上”还是“向下”

溧阳房  发布时间:2011-05-22  来源:
本月主笔 杨兆敏


  调控房价措施效果如何,这不仅成为决策者的关注焦点,牵涉到切身利益,普通百姓也一样关心。所以,当国家统计局18日公布了4月份70个大中城市住宅销售价格变动情况后,各方人士纷纷表达各自的观点。

  新华社对数据的解读,从来都引人关注:一线城市,环比涨幅有所增加,有待观察;二三线城市,不少城市同比上涨较快态势仍然存在,需加警惕。

  对于一线城市,有报道认为,“房地产企业的开发热情在一线区域逐渐退烧”。确实,今年以来,由于对市场前景判断不确定,北京、深圳等地已出现土地流拍或低价成交,一线城市土地市场一直较为冷清。

  几轮调控之下,地处一线城市的开发商已经开始“绷不住”,纷纷以降价促进销售,北京、广州、深圳的知名开发商都出现了实质性降价的案例。业内人士乐观预计,未来二线发达城市降价促销的现象也将逐渐增加。

  尽管如此,不论“向上”还是“向下”,对于价格变动趋势,各方都认为,判断要慎重。

  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盛来运接受记者采访时曾表示,从1~4月的销售额和销售面积来看,全国房价确实出现了上涨,但他认为,这一上涨没有反映结构性变化的上涨,长期趋势还有待观察。

  对于国家统计局“4月份70个大中城市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环比价格涨幅均未超过1%”的统计数据,北京中原地产三级市场研究总监张大伟接受媒体采访时说,总体来看,4月全国房价涨幅都在放缓。从市场来看,近期各大城市的住宅成交量都在下滑,未来量跌逐渐转为价跌的可能性加大。

  新华社的报道还认为,从统计结构看,“新建商品住宅价格”涨幅明显小于“新建住宅”,联想到各地此前公布的今年房价控制目标,一些城市房价可能因成交结构变化而在统计上“被降”,值得提防。

  这一观点得到了普遍认同。因为在今年各地公布的房价调控目标中,“房价”既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又包括“新建住宅”。在“新建商品房”里除住宅外,还包括了商办物业,而“新建住宅”里除新建商品住宅外,还包括动迁安置房、限价房等各种价格较低、波动较小的保障性住房。为建设保障房,各地已经签下“军令状”,可以预见,随之而来的,是楼市成交结构将发生明显变化。

  业内人士指出,这实际上为调控目标的实现埋下了“伏笔”。仅就均价而言,“新建住宅”的均价由此将被明显拉低,其涨幅也将“不出意外”地得到“有效控制”。可是,随之而来的,将是购房者的感受会与统计结果大相径庭。一个问题由此被提出:房地产调控的目的究竟是遏制商品住宅价格的过快上涨,还是仅仅在统计上使房价“被降低”?

  当然,比新建商品住宅更能反映调控政策效果的,应该是二手房的销售价格。与3月份相比,70个大中城市中,二手房价格下降的城市有16个,持平的城市有13个。有专家就此预测,楼市拐点可能真的要到了,因为41.4%的城市二手房市场已经开始降温。

  不过,“土地财政”这个绕不过去的问题同时也被提出来。中国证券报援引分析人士的观点说,地产商观望,导致土地流拍或者低价成交,这将压缩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而地方保障房建设需要资金投入,地方财政压力将进一步加大,在执行政府调控政策时恐怕更会左右为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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