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市观察

武汉一保障房项目九成新房开裂沉降验收合格

溧阳房  发布时间:2011-12-01  来源:腾讯网
裂缝

 

裂缝

调查动机



  保障性住房的质量一直是社会关注的话题。近日,湖北省武汉市一保障性住房项目被指出现质量问题。更蹊跷的是,这一出现质量问题的项目已经通过了相关部门的验收。

  这一保障房项目是否真的合格?《法制日报》记者对此进行了深入调查。

  最近几天,在湖北省武汉市举行的“电视问政”上,一些涉及民生的重大问题引起了人们的关注。其中,被居民戏称为“楼裂裂”的武汉市硚口区最大规模保障房项目紫润明园(南区)便是其中一例。

  通过武汉市十几个政府部门逐项验收,获得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下发的竣工验收合格证明几个月后,紫润明园(南区)保障房项目竟被曝有9成房屋出现漏水、裂缝等问题。

  房屋多处出现裂缝发生沉降

  在“电视问政”曝出保障房项目紫润明园南区9成楼房存在裂缝、漏水问题后,《法制日报》记者来到位于靠近武汉市三环线路口的紫润明园小区。

  找到被曝光的紫润明园南区16栋,进入一楼住户陈先生家,记者抬头就看到屋顶上的钢板。

  “我现在很担心这房子能住多久。”说完,陈先生领记者走进房内的卫生间,将沿墙根一道约一指宽的裂缝指给记者看。

  随后,陈先生现场表演起“绝活”:徒手在卫生间的墙壁上来回摩擦,一股石灰粉末纷纷飘下。“你看看,就这么用手磨,就掉下来一片灰,我的手完全没事。”陈先生拍拍手上的灰,示意给记者看。

  陈先生说,卫生间墙壁出现裂缝后,他自己买石灰补好了。

  进入里屋,陈先生指给记者看房屋墙壁上的数条裂缝。“这里面的裂缝还都不要紧,关键是外面的裂缝。”说着,陈先生领着记者到阳台边看墙体上的裂缝。

  记者注意到,沿着瓷砖外墙的一条裂缝从中间延伸到屋顶,在墙根处还有一条拇指宽的沉降裂缝。“这墙太差了,我觉得这都不能叫做房子。”陈先生说。

  在16栋6楼,一名正在进行房子内部装修的住户告诉记者,他家房子与陈先生家房子的情况差不多,也存在裂缝、漏水现象。

  就在记者采访的当天,武汉市副市长孙兴率市房管局、市城建委等部门负责人,到紫润明园南区进行调查,并现场办公。针对小区存在的房屋质量等问题,开发商和物业部门承诺,将在一个月内给予解决。

  验收合格建设方称无问题

  《法制日报》记者查阅有关资料发现,紫润明园项目的开发商是武汉中鄂联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由武汉地产集团控股,具有二级开发资质,承建了武汉市多个保障房项目。在该公司官方网站上,有如下数据:“(公司)已竣工交付使用的建设项目合格率达100%,优质率达80%以上。”

  《法制日报》记者致电中鄂联公司,工作人员称,紫润明园(南区)是由武汉长丰赛博思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负责设计开发,有关建筑质量问题应采访该公司。

  赛博思公司董事长蔡玉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该公司与中鄂联公司是合作关系,赛博思公司是投资设计方,主要是为了推广该公司的“钢框架-核心筒”新技术。

  蔡玉春表示,虽然出现裂缝、沉降等现象,但紫润明园项目的居住不存在结构性安全问题,属正常反应,可进行修补。建筑材料的性能要稳定下来,需要一定时间,即使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的商品房,建成一段时间后也会有裂缝出现。

  那么,出现漏水、裂缝现象的紫润明园南区项目如何通过了竣工验收?

  蔡玉春出示了紫润明园南区项目中共计17栋房屋的《湖北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该证明书盖有“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专用章”。

  在武汉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官方网站上,《法制日报》记者查询到紫润明园(南区)16#楼的竣工验收备案号为03-11-0120,建设单位是武汉中鄂联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是山东聊建集团总公司,发证日期为2011年4月26日,监管单位是武汉市硚口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这与蔡玉春提供的证明书上的信息基本一致。

  蔡玉春说,紫润明园南区项目自2010年下半年开始进行竣工验收准备,至当年年底验收完毕,今年4月获得竣工验收备案证明。

  对于政府部门的整个验收过程,武汉市建委以紫润明园项目的问题已由该市“治庸办”负责统一解释为由,婉拒了记者的采访请求。

  一名在房地产公司从事了5年竣工验收申报的工作人员告诉《法制日报》记者,目前,我国对建筑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实行备案制,按照一般程序,首先由开发商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进行内部验收,开发商认为建筑质量达到要求后,才会主动向有关部门提出验收申请。然后由消防、特种设备检测、环保、规划等多个部门分项目进行验收,全部合格通过后,才能获得建管部门的备案证明。

  关键在落实验收程序

  今年年初,武汉市建委办公室下发了《市城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障性住房质量管理的通知》,要求各质量监督机构要加强对保障性住房竣工验收的监管工作,应加强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检查,对竣工验收程序不符合有关规定或工程实体质量和使用功能存在明显缺陷的,要责令整改;对未经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或未及时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的,要依法予以查处。

  湖北律师朱圣传对此分析说,建委最终出具的竣工验收证明是建立在前期多个部门分项检测基础之上的,所以从逻辑上讲,获得了政府部门的竣工验收备案证明即可说明房屋质量不存在问题。

  “但是,需要明确的是,这个竣工验收证明只能说明房屋质量在政府部门验收时不存在问题,至于说之后出现质量问题或发现申请验收单位当时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况,就是另一层法律关系,业主可以采取其他方式进行维权。”朱圣传说。

  朱圣传认为,我国现在的建筑工程竣工验收虽然还有亟待完善的地方,但从目前来看,如果各个部门能落实各个环节,还是能够保证房屋质量的。

  对此,有不愿透露姓名的专家认为,目前竣工验收之所以会出问题,就是因为各个项目检测是由单个部门负责,建设部门只是对验收程序进行监管,没有一个部门对整个工程质量的验收负总责,这导致监管不力时有发生。

  这位专家建议,针对这次保障房项目验收中出现的问题,武汉市不应仅仅采取整治专班进行事后弥补,而应当对验收部门逐个启动问责程序,这样才能一定程度上对监管不力的行为起到惩戒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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