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柔区杨宋镇梭草村两名村官伙同一对开发商夫妇,五年间占用集体土地170余亩,用来建仿古三合院等并对外出租,开发商因此获利4017万余元,该村非法获利110万元。记者昨天获悉,村官某和张某均获缓刑,已经离异的开发商夫妇不服判决,已向市二中院提起上诉。据悉,某和张某二人是本市首例因占用农用地被追究刑责的村官。 村官联手开发商非法占地 52岁的王某是原北京伍陆风情生态种植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姚某是该公司股东。二人曾为夫妻,2009年协议离婚。某从2004年8月起担任梭草村党支部书记,2009年7月卸任。张某案发时是杨宋镇梭草村党支部副书记。 经查明,2005年6月至2010年6月,王某、姚某、某和张某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通过签订土地《租赁合同》以及《补充协议》的形式,以梭草村经济合作社名义对梭草村村东土地合作招租。 王某和姚某负责在该村集体土地上建设仿古三合院等住宅,以及划分地块并约定承租地块者可自行建设房屋;某和张某则以该村经济合作社名义与承租人签订为期30年并可续租20年的承租合同,将王某和姚某所建的住宅以及划分地块的50年土地使用权及地上物的所有权非法转让。 4名被告人违法建设占地面积及划分空白地块共计172.58亩,其中违法建设占地面积74.25亩,王某和姚某从中非法所得共计4017万余元,梭草村经济合作社非法所得为110万元。 据了解,此案是2010年被国土资源部通报挂牌督办的典型国土资源违法案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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