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京公租房申请征求意见 3年未中保障房配公租房

溧阳房  发布时间:2011-11-14  来源:网易

  本报讯 单亲家庭子女满10周岁了,就能配租中、大套型;承租户从单身变成了三口之家,可以申请调整公租房;外省市来京工作人员,可向工作单位所在的街道(乡镇)住保部门提出申请;而三年未摇中保障房的家庭也能直接配租公租房。昨天,本市公租房建设管理细则的配套文件之一——《北京市公租房申请、审核及配租管理办法》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市民可从即日起到11月18日之前,将书面修改意见和建议通过信件、传真或电子邮件反馈给市住建委。

  配租套型视家庭大小而定

  究竟每个家庭能承租多大面积的公租房呢?昨天出台的《征求意见稿》中,给出了明确的配租标准原则:申请家庭为单身1人的,配租宿舍、单居或小户型;申请家庭为夫妻2人或单亲家庭的,子女未满10周岁配租单居、小或中套型,子女年满10周岁配租中或大套型;三人以上的申请家庭则可配租中或大套型。一个家庭只能承租一套公租房。

  和经适房、限价房的配售一样,公租房配租同样实行轮候原则。轮候期间,申请家庭收入、人口、住房、资产等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在家庭情况变动后60日内告知街道(乡镇)住保部门。申请家庭如果摇中,但未在规定时间内选房或签订租赁合同,将视同放弃一次配租资格,可继续轮候。同一家庭只能放弃两次配租资格,超过两次则须重新提出申请。

  条件有变承租户可申请换房

  当年申请公租房的单身青年,如今变成了孩子的父亲,承租的宿舍也早没法满足居住的需求。遇到家庭人口变化等原因需调整配租房屋的,昨天公示的《征求意见稿》中也给出了解决办法:如果承租人仍符合公租房申请标准,可以申请换房。

  《意见稿》规定,承租家庭因家庭人口变化等原因需调整配租房屋的,可向公共租赁住房产权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复核后仍符合公租房申请条件的家庭,如果有套型匹配的空置房屋,就可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并腾退原住房;如果没有套型匹配的房屋,将由产权单位建立家庭轮候调房需求库。

  另外,如果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经复核家庭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家庭可按规定推举新的承租人与产权单位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家庭无共同申请人的,租赁合同自动终止。

  三年未摇中保障房直接配公租房

  如果“三房”轮候家庭长期未能摇中房源呢?征求意见稿中指出,经适房轮候家庭如果连续3年通过摇号均未能入选,限价房轮候家庭参加多次摇号均未能摇中而且轮候3年以上,区县住保部门在有房源供应时,可安排公租房配租解决他们的住房过渡需求。这些家庭将不用再参加公租房摇号,而能直接搬进公租房住。

  外来务工人员到单位所在街道申请

  记者发现,与此前发布的公租房细则相比,《办法》中关于公租房申请家庭的范围、保障房轮候家庭申请公租房的流程等没有变化。但明确指出,“三房”轮候家庭可持备案通知单,到原申请街道办事处登记申请轮候配租公共租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轮候时间从原保障性住房备案登记日期起算。符合条件的外省市来京工作人员,则是向申请人工作单位所在街道(乡镇)住保部门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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