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备受市民关注的公租房政策终于出台了。昨天,市房管局公布《武汉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管理暂行规定》,明确城市住房困难家庭和新就业职工可申请公租房。从下周二(11月1日)起,洪山区900套公租房将率先接受申请。
新就业职工首次纳入保障房
以前我市经适房、廉租房等保障房只针对武汉市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大量在汉工作的新就业职工一直无法享受到保障房。今年我市新推出的公租房,除了面向武汉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首次向新就业职工敞开怀抱,将其纳入保障房范围。
由于目前我市公租房房源有限,想要申请还有相当的“门槛”。比如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必须有一年以上工作合同;新就业职工毕业超过5年就不能申请。
申请公租房须先办资格证
要想申请到公租房,首先要办理公租房资格证,申请的大致流程与办经适房、廉租房申请程序差不多,由于要经过街道办、区房管局、区民政局多部门审核,因此周期不短,但不会超过60天。
我市今年开建的公租房,大部分要到明年,甚至后年上市。因此,现在除了洪山区,其他区都暂时还没有接受申请。据悉,洪山区从11月1日起,就可以先开始办理资格证。公租房资格证有效期为24个月,申请人在期满3个月前可重新申请。
公开摇号确定轮候顺序
房少人多怎么办?经适房采用直接公开摇号的办法,摇到谁是谁。公租房的操作办法不一样,根据其居住者具有流动性的特征,采取排序轮候制度。轮候顺序不是“一锅粥”排序,而是通过摇号确定具体某个公租房项目某个户型的排序,这样就不会发生“打架”、“碰车”等状况。
有公租房资格证的人,也要参与公开摇号,摇出的不是直接确定租哪套房,而是你在某个公租房项目某个户型里排第几位选房。摇号确定顺序后,如果有房源,申请人就可以选房,没有房源则按照顺序等房源出来再选。
30%租金政府买单 物业费自理
住公租房与廉租房有什么不一样?廉租房租金采用“暗补”方式,直接抵消了租金,不少家庭当月只要交几十元租金。而公租房租金是按照市场价格,政府补助改成了“明补”。由住户先缴全部租金,然后再发放补贴,补贴标准按同类住房平均市场租金价格约30%比例确定,原则上每两年调整一次。
据了解,廉租房的物业费目前由政府买单,而公租房的物业费要个人买单。
“老赖”将申请法院“开赶”
廉租房在配租过程中出现了一批“老赖”,有的拖着租金不交,有的现在已经不符合住廉租房资格,却还赖着不走。让更需要廉租房的家庭失去了居住机会,并且对其他家庭也不公平。
公租房政策对“老赖”留了“一招”:对承租人拖欠租金和其他费用的,可按租赁合同约定通报其所在单位,单位从其工资收入中直接划扣。对于到期不走的,先给3个月过渡期,期内不发放住房补贴,再不走2倍计收租金。如果还是不走,就会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且禁止其在武汉申请任何形式的保障房。
武汉住房困难家庭
申请条件
市房管局昨天公布今年武汉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租房标准条件,申请人要满足户口、工作、住房面积、收入等要求才能申请。
市房管局表示,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共同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持有《武汉市居住证》,申请人须有稳定工作,即与用人单位签订了1年以上固定劳动(聘用)合同,或为各类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含行政事业单位及企业退休人员)。
收入条件为家庭上年度人均月收入1500元以下,单身居民平均月收入2000元以下,住房条件为无房或者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8平方米以下。
市房管局表示,符合上述条件且达到28周岁的未婚人员、不带子女的离婚或丧偶人员可作为单身居民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享受廉租房实物配租和已购买经适房、限价房等保障性住房的家庭,不得承租公租房。
申请条件
月收入2500元以下
大学毕业未满五年
市房管局昨天公布今年新就业职工申请公租房标准条件,申请人须满足户口、毕业年限、收入、社保、公积金等要求。
市房管局表示,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持有《武汉市居住证》;必须为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且毕业未满5年,已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一年)期限的固定劳动(聘用)合同,且在城区连续缴纳一年以上的社会保险金或住房公积金。社保、公积金的缴纳时限从申请之日起往前计算;固定劳动(聘用)合同的有效时限从申请之日起往后计算不低于一年。
收入条件为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上年度人均月收入2000元以下,单身职工平均月收入2500元以下。住房条件为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武汉市区范围内无房且未租住公房,直系亲属在本市范围内无住房资助能力。住房资助能力即申请人父母、子女或申请人配偶的父母在本市拥有2套及2套以上住房,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35平方米以上。
申请条件
廉租房资格证
可直接换成公租房
考虑到就近居住方便等原因,有些廉租房资格证持有者想租公租房。市房管局昨天表示,廉租房资格证可直接换成公租房资格证,经适房购买资格证审核后也可换。
市房管局有关人士说,已通过廉租房资格审核正在轮候的住房困难家庭,可直接向所在区房管部门申请换领公租房资格证。已通过经济适用房资格审核正在轮候的住房困难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符合公租房申请标准的,可直接向所在区房管部门申请,区房管部门核实其家庭住房状况后,换领公租房资格证。
租赁期限
租赁不超过5年
租金三个月一交
很多廉租房租户是常年租住的,记者昨天了解到,公租房与此明显不同,设立租房5年大限,以加快房源轮转,惠及更多人。
市房管局表示,公租房实行有限期租赁,租赁期限最短为1年,最长不超过5年。新就业职工的租赁期限,原则上不得长于其劳动(聘用)合同的有效时限,也不得超过毕业年限限制。目前洪山区设立的是不能超过毕业5年限制。
公租房参照市场化租房模式,引入了“押金”,防止租户损害屋内设施以及拖欠租金。市房管局表示,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之日,按3个月的租金标准一次交纳履约保证金,并可按照合同约定缴纳一定金额的房屋及附属设施使用押金。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无违约责任的退还保证金和押金本金。违约的可从保证金和押金中抵扣应承担的相关费用。
合租政策
公租房允许3人合租
承租期内可以换人住
经适房和廉租房都是以家庭为单位申请,由于公租房申请者多是收入不高的个人,根据这一特点,新出台的公租房政策允许合租,以降低租金。
市房管局表示,具有租赁资格的个人可以采取多人合租方式参加选房,人数不超过3人,并确定1人为申请人,其他人为共同申请人。以合租申请人的轮候序号为唯一序号参与选房,共同申请人的序号作废。
多人合租由申请人负责签订租赁合同、缴纳全部租金及其他费用。承租期间,不得增加共同居住人员;如果有共同居住人员退出租赁,由其余共同居住人员申请,经运营主体同意,可以更换共同居住人员,并变更租赁合同相关内容,租赁期限按原有合同的剩余时间计算。
轮候政策
两次弃选取消资格
两年内禁止申请
有的公租房持证者精挑细选房源,会出现轮到选房却因不满意而弃选的情况。市房管局昨天表示,允许放弃两次选房。
市房管局表示,除不可抗力外,已登记参加选房的申请对象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视同放弃本次资格: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选房;参加选房但无正当理由拒绝选定住房;已选房但拒绝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签订租赁合同后放弃租房;其他放弃资格的情况。
对此,公租房新政策规定,其轮候序号排列在届时已进入所在区轮候名册的所有申请人之后;两次放弃选房的,取消轮候资格,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两年内均不得申请公租房。
特殊情况
户籍和工作单位不同区
可跨区申请
我市经适房从去年起,将以前的全市统一申请改为按区申请,禁止跨区申请经适房。但由于各区房源不均,给部分房源较少区持证家庭带来购房难。记者昨天了解到,公租房申请相对宽松,可以跨区申请。
市房管局表示,持有公租房资格证的住房困难家庭申请人因工作需要,经户籍所在区房管部门同意后,可以向市房管部门申请跨区参加配租,并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区参加下一次摇号排序,进入轮候名册。具体办法由市房管部门另行制定。
申请材料
申请家庭或个人
分别准备这些资料
住房困难家庭
向户口所在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家庭成员户籍、身份(含居住证)及婚姻情况证明;家庭住房情况证明。单位或者房管部门出具的现有住房证明或者现住房产权证、住房租赁合同;被拆迁户出具拆迁协议原件;无房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家庭成员工作及收入证明。各家庭成员由所在单位或社区居委会提供工作及收入情况的证明;失业人员提交劳动保障部门或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失业证明;低保人员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申请人所在单位签署的协助管理承诺书。
单身新就业职工
由其用工单位统一向单位所在街道办事处提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申请人身份、户籍证明(含居住证);申请人收入证明;申请人劳动(聘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金或住房公积金证明以及毕业证明;申请人及其直系亲属在本市的住房情况证明;用工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及签署的协助管理承诺书。有共同申请人的,还需提供共同申请人的相应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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