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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建房“变身”公租房

溧阳房  发布时间:2011-10-15  来源:腾讯网

还建房“变身”公租房

武汉市洪山区公租房项目一角。 陆汉江摄


  地面铺设的是玻化砖,墙面刷好了白色乳胶漆,厨房安装了整体橱柜、抽油烟机,卫生间热水器、面盆都到位了,水电气到户,防盗门也装好了……9月26日上午,记者在武汉市洪山区马湖村看到了公租房的样板房。今年年末,洪山区将有近千套这样的公租房交付使用。

  武汉市洪山区是典型的城乡二元结构,近年来,洪山多个“城中村”改造项目相继启动,按政策不少村民有富余的拆迁还建房闲置。此外,洪山区还是武汉高校集中地,空置学生公寓和空置教工公租房较多。

  由此,洪山区探索出一种公租房新模式并得到了国家有关部门的大力推介,被称为“洪山模式”通过采用“统一包租,政策补贴差价”的方式,用公租房政策引导,快速聚集社会闲置房源。

  “公租房建设与开发一直乏力。”洪山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局长何继文介绍说,在保障型住房建设过程中,政府由于缺乏资金,想干干不了,开发商则因利润低、周期长不愿干,“把城中村的富余的还建房变为公租房,就是洪山区找到的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

  今年5月,洪山区确定了“政民(政府与居民)合力、租建转购并用、集散(集中与分散)结合”的公租房运营模式,力图搭建涵盖六类保障房(公租房、廉租房、周转房、廉价房、经适房、限价房)的公共住房保障体系。

  经过一个多月的摸底调查,洪山区在马湖村、南湖村筹集了第一批公租房共943套,采取“统一包租,政策补贴差价”的方式,将其纳入公租房的管理范围。如一套65平方米房子,洪山区政府用700元/月租下来,对这些房源进行装修,然后以70%租金比例约490元/月租给公租房对象,让其可以直接入住。

  为此,洪山区房管局成立了公租房运营中心负责公租房项目的运营。

  “从获取房源开始,聘请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对公租房房源的市场租金进行评定,确定租金;随后与村委会签订房屋租赁协议;启动装修招投标;依据公租房政策核定资格并确定租户;租户与村集体经营实体签订租赁协议等工作均由运营中心来处理。”在公租房运营中心,何继文详细地介绍了具体工作流程。

  “洪山区聚集的公租房房源都分布在市中心,交通便利,生活配套设施齐全,有效地降低和节约了公租房保障对象的日常生活成本和工作成本。”何继文告诉记者,这些公租房房源分布在成熟生活小区,集中和分散适度,平衡了保障对象和周围居民的社会心态和社会反差,极大地化解了社会矛盾。

  据了解,除还建房“变身”公租房外,洪山区还采取了租建转购并用的办法,整合社会资源,聚合闲空置房产,统一改建或装修作为公租房房源:“租”,即整体包租辖区内居民(单位)闲空置房产;“建”,即筹集资金,集中兴建一批公租房;“转”,即转变院校无私人产权闲空置房的性质;“购”,即购买辖区内空置的还建房。

  在实际操作中,洪山区充分发挥社会参与和市场运作的作用和功能。例如,聘请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评估公租房的市场租金作为政府租金补贴核算的依据;由公租房所在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直接负责公租房的物业管理和费用征收;由村集体经营实体与公租房运营中心签订公租房房源整体租赁协议,公租房运营中心与公租房房源户不直接联系等等。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院长赵曼表示,就落实保障型住房政策而言,“洪山模式”政策落实速度快,政策推行成本小,节约大量政策资金;政策运行费用低,政策效应高,兼顾多方主体利益,政策性租金补贴引导效应大(政策补贴的杠杆效应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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