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各地每月上报保障房用地

溧阳房  发布时间:2011-09-05  来源:

  福建省国土资源厅日前要求各地,要以住建部门编制的《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清单》为依据,认真落实用地保障,加快供地,及时录入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填报《住房用地供应情况汇总表》。同时,要求各地按要求建立月报制度,各设区市内的各区均由市本级负责收集数据后统一录入到市本级内,每月2日前完成上报,月报数据按累月的形式统计。此外,各地要确保住房用地供应情况与合同填报一致,要改进完善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供应计划的编制,明确报送工作联系人。

  又讯省国土资源厅消息,近日省国土资源厅出台专家库管理办法,从10月1日起,凡是国土资源项目评审、论证、咨询、验收等活动需聘请的省内专家,均从专家库中产生。

  据了解,管理办法适用于省国土资源厅专家库入库专家遴选、入库、使用、管理活动。该办法明确了入库专家应具备的条件,建立了专家随机抽取、备案、回避制度,要求专家客观、公正地提出咨询评价意见,对所提出的咨询评价结论负责。专家有不负责任、泄密、收受财物等情形的,予以警告或取消入库专家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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